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鼓勵建筑業企業加強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爭創優質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促進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包括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兩個獎項)是我市建筑行業工程質量安全的最高榮譽獎,獲獎單
位分為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每年獎勵工程數額原則上控制在各30個左右。
第三條市“孝天杯”的評審工作由孝感市建委統一領導,成立“孝天杯”獎評審小組。評審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在孝感市建
筑業協會。市建筑業協會具體負責實施工作,組建專家評委庫,負責上報項目審查及評定的組織工作。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主體結構優良工程的認定、跟蹤項目質量巡查和“孝天杯”獎(工程質量)的申報工作。市建設行業安全監察站負責文明施工現場巡查、“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申報工作。
第四條在全市范圍內凡列入國家、省、市、縣(市)區建設計劃,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并建成投產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可申報工程質量“孝天杯”獎,新建的工程施工現場可申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
第五條申報“孝天杯”獎(工程質量)的工程項目包括建筑工程在3萬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區或住宅小區組團,2000平
方米以上住宅單位工程、公共建筑工程或工業廠房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在40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造價在200萬元以上的專業建筑安裝工程可單獨申報。
第六條申報“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工程項目包括: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投資50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
第七條為鼓勵參與工程施工的其他企業共同創優,一項工程允許有不多于2個施工企業作為主要參建單位(注明主要參建單位)參與市“孝天杯”獎的評選。
第八條以下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
一、外國和臺、港、澳地區建筑企業總承包并進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上年度以前參評落選的工程;
三、未竣工驗收或驗收備案手續不齊全的工程;
四、使用國家、省、市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產品、衛生器具的工程;
五、地基基礎或主體結構中的關鍵部位或隱蔽部分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經過整改加固的工程;
六、在申報評審過程中因施工質量安全問題有投訴、舉報且已核實的工程;
七、工程竣工后被隱藏或保密的工程。
第九條申報市“孝天杯”獎(工程質量)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程勘察設計合理,符合國家和行業設計標準規范的要求,施工圖必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設計審查機構審查認可。建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須符合城市規劃的相關要求。
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施工,施工質量為市內同類工程先進水平。
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具有較高質量水平和鮮明質量特色,并經市質量監督部門核查評為市級主體結構優質工程。
五、工程法定建設手續齊全,并按孝建文[2000]95號文《關于印發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要求,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經過6個月的使用檢驗,沒有出現質量問題或隱患。
七、住宅小區或住宅小區組團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所在住宅小區的建筑面積必須在3萬平方米(含)以上,小區內的所有建設項目都已按照批準的小區規劃,按設計要求全部建成,滿足使用要求。
2、所在住宅小區內各類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設施等,都符合城市規劃、設計和規范標準的要求。
3、住宅小區組團內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單位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試點小區的相關標準。
八、按“孝天杯”獎(工程質量)評分細則,各評委綜合平均分不得低于340分。
第十條申報市“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辦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及施工許可手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創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方案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資料完整齊全、填寫認真,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并能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三、工程施工過程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了檢查考核,發現的安全隱患得到了及時整改;
四、安全監督檢查綜合評定的匯總表得分不低于85分和各分表保證項目得分不低于45分,且歷次檢查匯總表得分不低于70分;
五、申報市“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取得建設部或省建設廳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規定年檢合格;
(二)企業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已按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安全保證體系健全。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等制度。
第十一條市“孝天杯”獎(工程質量)的申報和評審時間:
一、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向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創優計劃,經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主要審查有關法定建設程序及有關條件是否到位),集中上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由市質量監督站對創優計劃審查后,報“孝天杯”評審小組備案。
二、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計劃創優的項目進行質量巡查。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施工完成后,縣(市)區質監部門對其分別進行質量認定,確定為優良后,由市質監部門對其分別進行復查認定。
三、申報和評審時間:孝感市“孝天杯”獎(工程質量)每年評審一次,由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申報程序要求向市“孝天杯”評審小組辦公室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工程。11—12月份評審小組辦公室從評委庫中抽取工程技術專家對申報項目逐項核查,核查結果提交市“孝天杯”獎評審小組評審,12月底公布評審結果。
第十二條市“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申報:
一、申報“孝天杯”獎的工程項目,應在開工15日內向項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提出申請,填報《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請表》。由項目所在縣(市)區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首次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考核,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二、縣(市)區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接受申請后,應及時上報市“孝天杯”評審小組辦公室備案,凡未申請備案的項目不得參與“孝天杯”獎的評選。
三、市“孝天杯”獎評審小組辦公室定期將接受申請的創“孝天杯”獎工程項目向全市予以公布,并頒發“創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標牌,懸掛于施工現場醒目處,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四、申報“孝天杯”獎的工程項目應首先參加縣、市、區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選。獲得縣(市)區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稱號后,由工程總承包單位填寫《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報表》。連同規定的申報資料同時報縣、市、區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審查,由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報市“孝天杯”評審小組辦公室。每年12月底公布評審結果。
第十三條市“孝天杯”獎申報材料的內容和要求。
一、申報市“孝天杯”獎(工程質量)材料的內容:
1、《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工程質量)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
2、有關工程概況和工程質量情況文字材料一份。
3、市結構優質工程證書復印件一份;
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復印件一份;
5、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說明的5寸彩照4—5張。
二、申報市“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材料的內容:
1、《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2、企業關于該項目創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工作方案和措施;
3、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安全監督手續證明、《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4、施工期間縣級安全監督機構和企業自查的檢查考核評分表和各分表;
5、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綜合評定意見書;
6、工程項目獲得“縣市區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有關證明;
7、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間主要部位(施工現場全貌、基坑、施工用電、腳手架、臨邊防護、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文明施工等)安全防護情況的5寸彩照15—20張(并附文字說明);
三、申報材料的要求
1、將有關附件資料列出目錄單獨裝訂成冊,申報表單列。
2、申報表內有關單位簽署意見的各欄內,必須簽署對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評價意見,不能僅僅寫上“同意申報”。
3、申報資料必須涵蓋所申報工程的全部內容。涉及到的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筑面積、結構類型、工程性質及用途等方面的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工程一致。如有差異,必須有相應的變更手續和證明文件。
4、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須清晰,容易辯認。
5、申報資料應統一使用微機處理,用A4紙張打印,裝訂整齊,并標明XXXX年度孝感市XXXXXX申報材料。
第十四條在評審市“孝天杯”獎(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中,為保證參選工程的質量安全水平,市評審小組辦公室從工程技術專家庫中抽取工程技術人員,組成核查組對申報的工程及工程資料進行核查。
(一)“孝天杯”獎(工程質量)核查的內容及資料:
1、聽取施工單位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保證質量的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實際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的匯報。
2、實地檢查工程質量情況,征求建設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意見。凡是核查組人員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被查施工企業都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絕。
3、查閱工程有關的技術資料,核實資料是否真實可靠。
4、對工程核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由核查組向評審小組報告核查情況。
(二)對“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核查的內容及資料:
1、對申報“孝天杯”獎的工程項目,實行企業自查、縣級檢查和地市級核查的三級考核制。工程施工期間,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每月對本企業施工現場進行一次自查;項目所在縣級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按基礎、主體、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跟蹤檢查考核,每個階段檢查考核不少于一次;市評審辦及市安全站對申報“孝天杯”獎的工程項目進行巡查,結構即將封頂前和裝修收尾前各進行一次巡查。
2、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檢查考核應由兩名以上的安全監督員共同進行,每次檢查考核應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上詳細記錄,逐項打分,并在檢查評分匯總表及各分表上簽名。安全監督機構應建立申報工程項目檢查考核檔案。
3、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縣級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對企業申報“孝天杯”獎的工程項目進行綜合評定,對有關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將歷次檢查考核評分記入《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報表》中相應欄目,簽署對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評價意見并加蓋公章。
4、市“孝天杯”獎評審小組辦公室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核查:
①申報工程安全施工概況,包括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安全管理、保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等;
②查閱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技術資料,核查資料是否完整、真實、可靠;
③整理核查記錄,建立申報工程項目核查檔案。
第十五條市“孝天杯”獎評審小組根據申報資料及核查情況,通過評審、討論、質詢、評議,最終確定獲獎工程項目。
第十六條獲獎工程項目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核實后,取消“孝天杯”獎榮譽稱號:
(一)發生重傷或傷亡事故瞞報、漏報的;
(二)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事故瞞報、漏報的;
(三)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十七條市評審小組從獲得市“孝天杯”的大中型項目中,按規定條件擇優推薦參加“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獎(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選。
第十八條獲市“孝天杯”獎的項目,由市建委對獲獎施工企業頒發榮譽證書和“孝天杯”,對獲獎項目的監理單位頒發榮譽證書,并在有關媒體上公布表彰。
第十九條對獲“孝天杯”獎的施工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在工程招投標中給予業績信譽獎勵,并作為企業評優選先的重要條件。
第二十條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工程項目,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審查,嚴格紀律。
第二十一條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銷申報和獲獎資格。對獲獎工程一旦發現問題,經核實后,由評審小組討論并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孝天杯”獎稱號并收回證書、獎杯。
第二十二條核查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堅持嚴格、認真、負責、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嚴守紀律,模范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違紀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銷參加檢查或評審資格。
第二十三條孝感市建筑工程“孝天杯”獎(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具體評分辦法另發。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原《孝感市優良樣板工程評審暫行辦法》文件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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